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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县:因为这事,买房人把卖房的告上法院
2021年02月07日 08:47   浏览:1094   来源:


 景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运用“冀时调”平台视频调解民商事纠纷案件,真正实现网络线上隔空调解,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审判解民忧两不误。

民二庭:找准“要害”,速解纠纷

原告刘某与被告胡某、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约定原告支付首付25万元,剩余房款按期给付。由于当时房产证还没办下来,双方一直没办理过户登记。刘某依约交付了首付房款,也按时按揭,但几个月后房价呈现涨幅,卖房人胡某、李某感觉价格卖亏了,遂拒绝帮刘某办理物业交接。刘某多次找到胡某沟通,但都不欢而散,无奈之下,一纸诉状将二被告诉至景县法院。

法官在梳理案件过程中,发现被告胡某、李某现居住在北京市大兴区,又赶上河北疫情管控,往返很不方便,所以决定利用微信方式进行远程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法官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关注点进行重点突破,一方面告知被告,如果执意不配合办理交接,除了解除合同退25万及利息外,依法还要赔偿原告所要求的5万元损失,算起来房产涨价那部分还不如赔偿的多;一方面劝解原告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既然都付了首付、交了按揭,就差最后一步了,矛盾能化解的话尽量还是不要解除合同。

果然,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都解开了心结,“云”签订了调解书,一起矛盾迎刃而解。

行政庭:远程视频,促成调解

原告孟某和被告王某在一起做生意多年,一直交往甚好。自去年起,被告孟某从原告王某处买胶管,累计欠款21万元,始终未还。期间,孟某多次找被告要账,均未成功,遂将被告诉至法院。

法官受理案件后,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王某。孟某称并非恶意拖欠,只是最近生意受疫情影响不太好做,很多资金难以回流,打算分期一年内还清账款,但孟某不同意。法官认为,既然被告王某有还款的打算,那就有调解的可能。于是通过微信方式,采用“背对背”调解技巧分别做双方工作,最终原告孟某同意被告分期支付,被告王某主动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。

但当法官准备组织双方签订调解书时,孟某突然不同意调解,执意要开庭审判,王某也不愿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了。原来,双方私下沟通时,又因之前孟某要债过程中动手打过被告一事发生争执,双方互相怄气,互不相让。法官见状,首先分头平息了两人的情绪,随后建了一个微信视频群,从“以后生意上来日方长,和气生财”的角度对两人进行疏导。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劝解后,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,顺利达成和解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来源:景县人民法院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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